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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1996年12月初,朱先生应聘进入蒂森上海分公司工作,双方先后签订了4份劳动合同,最后1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8年2月29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,朱先生担任维保部部门经理,工资为每月14098元。合同约定公司可根据生产、经营及管理的需要,或者朱先生的个人及工作状况,合理调整他的工作部门、岗位、职位、职责或工作地......
以夫妻名义同居 债务须共同偿还 (2012-11-29) 点击量:1848
以夫妻关系身份共同生活,期间产生债务须共同承担。11月10日,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,判决第一被告林某和第二被告梁某共同归还原告傅某借款本金85000元。 经审理查明,2008年10月13日第一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,向原告要求借款,原告借给了第一被告13万元,有第一被告出具的借据,后经......

律师资料

吕庆喜律师
电话:15821467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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